既然多缴,则“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本年计提所得税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因为应交所得税有个借方余额,所以实际缴纳时按照扣除此余额后的差额缴纳即可。
账上今年年初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方余额为300万,但是汇算报告上只能抵缴280万,那这个差额部分也就是这20万,需要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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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内无需调整,季度预缴申报可做抵缴;
若季度预缴还是零申报--不须20万元抵缴的话,之本年底(决算前)将这个预缴20万元转入--预付账款反映
严格来说,多缴的税收应该退库,应该按
借:其他应收款- 280万元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万元
但退库操作很麻烦,一个县市一年退不到几笔的,所以一般就是直接抵减下年税收,那么直接来个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万元
即可
借:其他应收款- 280万元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万元
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