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转专业情况
为了做好我校2007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经研究,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成绩优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10%,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无纪律处分的;
2、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有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转专业途径及有关政策
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5%者,可在全校范围内自由转专业;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后5%者,原则上可按大类或学院内部转专业;
①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各本科专业可以互转(不含七年制);
②药学院各本科专业可以互转(不含运动员);
③理工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各本科专业可以互转;
④人文社科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艺术学院各本科专业可以互转。
3、转专业学生需在一年内完成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学生需采取自学的形式、跟随下一年级相同专业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6月11日—6月1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审核确认后,将其中2份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考核与录取
1、6月20日,教务科将《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发各接收学院;。
2、6月21日至26日,接收学院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面试(形式自定);
3、6月27日,接收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录取数额不超过该专业现有学生数量的10%),并报教务处审核;
4、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教务处公布结果,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提前对自己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接收学院录取,不得转回原专业。
3、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从正式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交纳。
不能修第二专业,至于转专业只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