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一般有三条,即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其中,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要求,占有核心地位;流动性是清偿力问题,即银行能随时满足客户提款等方面的要求的能力;安全性是指银行管理经营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的要求。这三性要求有统一性又有矛盾,比如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但盈利能力弱。只能从现实出发,统一协调寻求最佳的均衡点。我国在银行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是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一般认为,商业银行三性原则之间既有相互统一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盈利性较高的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就比较差.本文通过对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运作机制的阐述,提出了现代商业银行运用金融创新产品有可能实现高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盈利性的三高 目标. 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大原则,安全性原则就是要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其资产、负债、利润、信誉等方面的影响,保证银行的稳健经营与发展。流动性原则就是指银行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满足必要贷款需求的支付能力。盈利性严重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力争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也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费用换取最大的经营成果。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一般有三条,即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其中,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要求,占有核心地位;流动性是清偿力问题,即银行能随时满足客户提款等方面的要求的能力;安全性是指银行管理经营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的要求。这三性要求有统一性又有矛盾,比如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但盈利能力弱。只能从现实出发,统一协调寻求最佳的均衡点。我国在银行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是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