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 原告撤诉后又再次起诉的!

民诉中原告撤诉后又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2024-12-02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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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完全可以,
法律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回答2:

应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