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你爷爷的各子女均有继承权,非婚生女儿要看是否有收养事实或收养手续,如有则有继承权,反之亦然。另外放弃继承的女儿需出具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并经公证才发生效力。
2、因你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适用代位继承,即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由你代位继承。亦即你可享有该房产三分之一产权。
3、各子女均可保管,反正在遗产分割完毕前无法办理过户。
对于你的问题,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你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其中不是亲生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形成抚养和赡养关系。
1,你代位你父亲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以至于份额是多少,鉴于你没有交待你姐姐是否在世等相关细节,我无法判断,目前只能说你父亲能继承多少,你就能承继多少。
2,房产证有问题。有继承权的亲属均有保管权,但房产证真的是无所谓的啦,不管在谁手里,要处分你爷爷留下的房产,须经过所有继承人的一致同意,而是要到公正处公正方可办理的。简单而言,没有你的签字,其他人没法动这房子。
房产证有谁保管不是问题,按你叙述应该有三位继承人,就是你、你叔叔、还有一个女儿(不是亲生),你们三位享有继承权。详细法律分析,就不给你叙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