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与会计如何做好账务交接

2024-12-02 17: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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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付款业务(付款一般每个公司的流程不同,这里仅说明会计和出纳的先后)   当发生一笔付款业务,应该先由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再编制付款凭证,然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事宜,出纳应该根据付款凭证要求,先登记现金日记账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再在原始凭证上盖好付讫章,并在付款记账凭证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再行付款。   2、收款业务   出纳员如兼任收银员,当日营业收入应该汇总填列当日收入日报表,并将银行进账单和原始单据一并交由会计审核后编制收款凭证,再据此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当然如出纳员未兼任收银员,既可由会计也可由出纳去收集收银员票据,然后按前述方法办理。其余收款业务也应由会计制作收款凭证后,出纳再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章,会计凭证上加盖出纳个人名章。   3、转账业务,票据不再交付出纳。   4、当凭证累积到一定量时,出纳应及时移交会计(看公司规定,有些3天,有些5天,时间不等,实行电算化的时间可能长一些),移交时应编制现金、银行存款凭证交接单,注明凭证张数,收入数,支出数、余额等。双方清点签字后各执一份,留档一份,会计查看日记账后双方应在交接余额处盖上个人名章(个人意见),然后,会计根据凭证制作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根据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当凭证累积到一定量后应及时装订成册,会计年度终了,应及时整理入档。注意:此处应结合单位采用的核算形式处理。   5、要注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也属于单位的法定账册,当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纳也应该按规定结转余额后交由单位财务档案管理部门予以管理。   单位如果实行电算化,可能并不一定符合以上所述,但流程设计也应该科学并且符合内部控制制度!

回答2: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所有与会计相关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二、移交点收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如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