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工作全局,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头绪多,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一定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和落脚点,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治与预防,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注重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有效性,切实做到惩治更有力、预防更有效。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完善“三个报告”、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等制度;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监督的权威性。 正确处理纪委自身工作与组织协调的关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具体承办的工作,要唱好主角,敢于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同时,纪委要做到敢协调,就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进行强化督办,推动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其次是会协调,就是要准确定位,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再次是在组织协调过程中,纪委书记要做到争取领导,协调各方。其中“争取领导”是关键点,就是争取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和理解。纪委书记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宣传、多影响。“协调各方”,就是主动牵头,平等协商,明确各自责任,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完成相关任务。 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保护民警的关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辩证地看待问题,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把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在查办民警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中,要具体分析民警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特点,注重从思想道德和工作水平上来区分调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对利用职权欺压群众、故意损毁集体荣誉等涉及民警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要严格督察,严肃处理;对因为民警执法能力不强、考虑问题不周、处置方法不当等出现的工作失误,要侧重于指出纠正,在处理上宜从宽。对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等涉及纪律作风方面以及民警违反办事规程和办案程序方面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到情节和后果。对一些平时表现好偶尔初犯错误的民警,在查处上宜从宽;反之,对那些平时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督察时屡纠屡犯,平时表现就较差的民警,在查处上宜从严,以此起到警醒和教育作用。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民警,要及时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真正做到保护干事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作者系泰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