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子女有什么忌讳

2025-02-02 16: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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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第一点: 你和你母亲的纠纷只是生活上的.并没涉及到法律.所谓的分家.只是你们口中的说法.法律上并不承认. 第二点: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上面是百度的继承法.具有法律效应的法律条文. 从第十条我们不难看出: 你的父亲死亡后.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是: 配偶. 也就是你的母亲. 然后才到子女. 综合上面两点可以得出结论. 说句忌讳的话: 除非你的母亲死亡,否则你将无权继承你父亲的任何遗产. (先说句对不起了). 或者你的父亲生前有遗嘱已经说明留下的遗产一部分分给你, 一部分给你母亲的话.那就按遗嘱来分. 通过在百度查询: 分家. 这只是风俗问题,并不涉及到法律.既然牵涉不到法律的话,就谈不上继承. 如果真的要分家的话,只能请你们家族中的长辈来主持,并签定协议,双方签名不得反悔. 从你所说的情况,你母亲肯定能分的到房子.起码居住权利是要留给老人的,这是必然. 如果你暂时没有住房的话,那只能是自己解决.钱财方面,如果你母亲没有工作的话.当然是分的比较多.你自己有独立生存能力的话只能十万只能分到三万到四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