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

2024-12-27 2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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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部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 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所以你不能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个专业的技术性的分析结果。对人民法院而言,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或调解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自己主张的证据,也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而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作出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并非民事责任,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以此作为裁判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看,在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中,行人遭到人身损害,而机动车辆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甚至无事故责任时,车辆驾驶人仍将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2: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

回答3:

回答4:

国家对申诉是有期限的,在你知道3天内或是应该知道的3天内你没有上诉你就失去了这一权利.。但也有规定除外的,有特殊情况未能在3天内上诉的可以延长上诉期限,但你的情况看来不对了。你可以对不服的处理判决再做申诉嘛。

回答5:

1、超过了规定的复核3天的期限,就失去了复核请求权,上级交警队不会受理复核申请了。 2、如果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可以通过信访渠道申请复查。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 4、交通事故责任不能按照百分比进行表述,对事故责任的标书应当是——全部、主要、对等、次要、无责任。 5、交警说的80%,20%是民事责任,不是事故责任。交警队调解民事赔偿争议,不能强制接受民事责任比例。规范的说法应当是这样的——机动车交强险公司在限额(医疗费10000,伤残金11万)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