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在社会中都要面临和处理各种关系,如家乡里的同乡关系、学校里的同学关系、单位里的同事关系、行业里的同行关系、政党里的同志关系、国家里的同胞关系等等。而在所有社会关系中,家庭关系是最经常、最密切、最基本的关系。邓小平说:“家庭是个好东西。”因为人首先是家庭人,然后是社会人,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与家庭成员度过的。家庭关系处理得如何,不仅影响生活,而且影响学习、工作;不仅影响个人,而且影响单位、社会。因此,探讨怎样处理好家庭关系,既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 家庭关系核心是亲情关系,好处理源于此,难处理同样源于此。下面,着重就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关系中的6对关系,谈一些想法和体会。 一、正确对待和处理婚恋关系 自古以来,婚恋关系就被视为最甜蜜的关系,引出了无数美丽动听的故事;同时也是最纠结的关系,引出了无数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这是因为婚恋的目的是婚姻,但毕竟尚未成婚;彼此之间关系的走向是由恋人成为亲人,但毕竟尚未成为亲人。因此,婚恋与婚姻之间的尺寸如何拿捏,恋人与亲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如何处理,是需要较高艺术的。 第一,谈恋爱的基础是谈。这是一个必经的程序,也是一个不应太短的过程。恋爱的全部活动大都是围绕谈来展开的,如下饭馆不在吃饭而在谈,逛公园不在散步而在谈,去旅游不在观景而在谈。因为只有谈才能彼此认识、相互了解、积累感情,从而由生人成为熟人,由熟人成为恋人,进而由恋人成为爱人。当然,谈并不排斥做,但这应该是在谈的基础上的自然过程,决不能把恋人阶段才能做的事提前到熟人阶段来做,更不宜把爱人阶段才能做的事提前到恋人阶段来做。一见钟情是可能的,但一见成婚则是不可取的。当下,某些青年热衷于“闪婚”,其实也为“闪离”埋下了隐患,因为这违背了婚恋的规律。这说明,很多事情要讲速度,但谈恋爱则不一定。 第二,谈恋爱,很大程度上是谈条件。这是因为,婚恋的目的是婚姻,而婚姻既是高尚的,要以圣洁的爱情为基础;又是实在的,要以一定的条件为依托。特别是,婚姻的直接体现形式是家庭,而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除了精神慰藉功能外,还有人口生产、经济互助等多种功能。因此,谈恋爱过程中谈条件,并不是什么庸俗丢人的事情。现在很多大龄青年在婚恋问题上的失败,包括仍然单身的和结婚后又离异的,不是因为不讲条件,而是因为条件不适当。条件通常包括内在条件、外在条件和家庭条件。内在条件包括人品、性格、志趣等,外在条件包括相貌、身高、年龄、学历、工作、收入、住房等,家庭条件包括父母职业背景、经济状况等。很多幸福婚姻的实践表明,摆正这些条件的先后顺序和重要程度是十分重要的,要把内在条件摆在首要位置,其次是外在条件,再次是家庭条件。而外在条件、家庭条件很容易了解清楚,所以谈恋爱主要是围绕内在条件来谈。可以说,谈恋爱的过程,主要是了解人品是否端正,性格是否互补,志趣是否相投等的过程。 第三,婚前多看缺点,婚后多看优点。经常听到面临婚姻破裂的人们这样说:“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当初就不应当跟你好。”何以至此?多半是婚前总看优点、婚后总看缺点造成的。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恋人往往对对方的缺点视而不见呢?情令智昏。谈恋爱需要激情,但也需要理智;需要了解对方优点,也需要了解对方缺点,这样才能避免“因不了解而结婚,因太了解而离婚”。在一定意义上说,谈恋爱时了解对方缺点比了解对方优点更难,也更重要。因为热恋中的男女总是愿意展示自己的优点,而有意无意地掩饰自己的缺点。因此,恋人之间要有足够的细心、耐心发现对方的缺点,并认真评估是否可以容忍。谈恋爱,与其说是喜欢对方什么优点,毋宁说是可以容忍对方什么缺点。 二、正确对待和处理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是整个家庭关系的核心,其他家庭关系都是由此衍生而来的。从特点上看,夫妻关系“最陌生”却又“最亲密”:彼此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大多是由陌生相遇而逐渐走到一起,并陪伴一生;夫妻关系“最圣洁”却又“最平淡”:两个人因为爱情升华而迈进神圣的婚姻殿堂,但同时又不得不走进柴米油盐和家长里短的琐碎生活中。夫妻关系的特点同时蕴含着处理的难点:情感保鲜难,如何消除审美疲劳,保持感情的历久弥新,这是门学问;情感平衡难,在夫妻关系与其他家庭关系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夫妻之间如何协调,如何抉择,这是个艺术。比如,三人同船,妻子与母亲同时落水,先救谁的难题,不知难住了多少男子汉大丈夫。那么,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呢?难点中也蕴含着解决的要点。 第一,旧的恋人不要见,新的恋人不要添。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婚姻是具有排他性的。这决定了对婚姻杀伤力最大的,莫过于存在于婚姻之外的不当情感。有一句话叫做,要一年不消停就搞装修,要一辈子不消停就找情人。从现实看,这种不当情感,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旧情复燃”。有的由于夫妻感情搁浅,觉得新不如旧;有的前情未了,婚后藕断丝连。另一个是“另觅新欢”。有的因为审美疲劳,找不到原来的感觉了;有的因为爱情疲劳,爱情演变为亲情,爱早已成为往事。处理好婚外感情,最好的办法是,与前恋人断绝来往,一不见面,二不联络,不给自己留“后门”,不给对方留机会。同时,主动经营好、调节好夫妻生活,增强夫妻的黏连度,贴好爱情的保鲜膜,在亲情中升华爱情。 第二,要相敬如宾,把家人当成嘉宾处。结婚,意味着夫妻之间由原来的恋人变成了爱人,由过去的客人变成了家人。在处理双方关系的方式上随之发生了变化,先前当成客人,说话办事都在乎对方的感受,现在变成家人了,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说话做事由放松而放纵。由是,开始说寒心话,带刺的语言出来了;开始说两家话,你家的事、我家的事分开了;开始说狠话,以离婚相威胁的话也甩出来了。双方开始留恋恋爱时的美好状态和时光。须知,恋爱时双方之所以和谐融洽,是因为相敬如宾;婚后要维持发展这种状态,同样需要相敬如宾。换言之,把家人当成嘉宾处,就没有处不好的夫妻关系。当然,我们所讲的相敬如宾,就是要做到人格上的尊重敬仰,始终从内心深处把对方作为平等的主体来对待;要做到情感上的相依相偎,始终把对方作为人生旅程中彼此呵护的心灵港湾;要做到生活上的包容体贴,始终把对方的冷暖记挂心头,时时刻刻践行爱的承诺。 第三,维系婚姻靠的是感情,而不是真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经常为家里的一些琐事,非要分出个是非高低、你短我长。这实质上反映了如何把握婚姻生活的运行法则问题。我们知道,政党中要讲主义,单位里要讲道理,而夫妻间要讲感情。质言之,家里是讲感情的地方,而不是讲真理的地方。为什么?一是讲不清,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事情本身并无是和非;二是不能讲,非要把一个事情说清楚,就是让另一方低头认输,这是很伤感情的事情;三是讲清了也没用,对方并不认账。因此,当夫妻之间发生争执时,一方面,小事要讲风格,放下身段、“逆来顺受”,这无伤大雅;另一方面,大事要避风头,遇到原则性问题时,要有意识地避免尖锐对抗,原则要讲,但不在一时。总的来讲,小事要防止变成大事,大事要尽量化成小事。 三、正确对待和处理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亲属。现代父母子女关系中,双方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特性,这也是其矛盾易对立、关系难协调的症结所在:一方面,是父母的无私。为了孩子,父母什么都可以付出,甚至包括生命。这种付出,是最真诚、最彻底、最无私的。另一方面,是子女(当然并不是所有子女)的自私。现代家庭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万般宠爱于一身,无形中成为家庭核心。这样的家庭环境,使得他们“自我、自利、自私”的意识和行为,自觉不自觉地被催生、强化乃至膨胀。那么,如何正确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呢? 第一,尽职的前提是称职。为人父母是一种天赋责任,也是一种多重责任。其一,作为监护人,要担当起抚养、监管的责任,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管理经验,还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其二,作为老师,而且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担当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其三,作为朋友,要担当童伴、伙伴的责任,需要“在人格上把小孩当大人,在行事上把自己当小孩”。因而,做好父母需要一定资质,也是一门学问。但我们很多父母,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了,这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做父母也要学习,做到称职,力争优秀。 第二,要爱,但不要溺爱。爱,是父母的天性,但爱要有度,不可溺爱。溺爱,有两种极端表现:一种是“包干到底”,什么都不让、不用孩子去做;一种是“撒手放羊”,什么都任凭、由着孩子性子去做。第一种的结果是,过度的保护,带来孩子的无能。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例子,母亲挺灵巧、女儿却特笨拙,父亲很精明、儿子却显愚鲁。第二种的结果是,过分的溺爱,带来孩子的无情。正所谓,惯子即杀子。从古至今,从中到外,这样的事例不计其数。因此,避免孩子在溺爱的海洋中溺水的原则就是,要帮把手也要能放手,要能放手但不放任。 第三,捡起芝麻,更要抱紧西瓜。对子女的教育,应当坚持全面培养、全面发展,实现健康成长、成人、成才。最近,法院宣判的“音乐才子”药家鑫开车撞人又杀人案件,再一次向父母们敲响警钟。它告诉我们,在孩子的培养上,片面看重孩子的学业、智商,而忽视品性和情商,这是错误的,也是危险的。无数事实说明,身内之物比身外之物更重要,习惯比行为更重要,学会承受失败比学会获得成功更重要,学会团结协作比学会个人奋斗更重要。 第四,大错不追究,小错不放过。孩子没有不犯错的,关键是犯了错怎么办?就是大错不追究,小错不放过。所谓大错,就是跌了大跤、闯了大祸。出现这种情况,孩子本来就心情惶恐、惴惴不安,如果父母大发雷霆、大打出手,有可能把孩子吓傻,甚至可能造成心理压力过大而做出傻事。因此,孩子犯了大错当时要不追究,过后要冷处理,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改正措施,避免今后重犯。所谓小错,主要是指日常的行为错误,如一些不良生活、学习习惯等。这些小事,当时父母放过了,过后孩子早忘了。谚语说,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人生。因此,小错不放过,其重要意义是帮助孩子矫正行为、塑造性格、成就人生。否则,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