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好像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
而我这里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工勤考核
《暂行规定》将非在编雇用人员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在编雇用人员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非在编人员、辅助岗位非在编人员和工勤岗位非在编人员。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及现有编制使用情况核定下达。指标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要可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重新核定。
非在编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一般应经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程序。《暂行规定》还特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雇用非在编人员应当优先面向本市户籍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勤人员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的工作人员分为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两种。工勤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现在好多地区对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已经冻结,机关新进工勤人员不再享受“皇粮”,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薪水,新进工勤人员都是临时工了。 公务员就是过去机关里的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工勤人员就相当于“工人身份”。 公务员和工勤人员本身进入的渠道就不一样. 实行公务员制度之前,正规大中专毕业生持有当地人事局开具的派遣证进入机关工作享受“干部”身份。高中、职高、技校等非人事局分配的毕业生进入机关工作享受工勤身份。实行公务员制度之后,公务员实行面向社会招考,只有考试和考核合格正式录取后才具有公务员身份。 部队专业军官进入机关工作才具有“干部身份”。专业士官和退伍士兵进入机关可以享受工勤身份。
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
工勤有编内和编外之分。机关行政编制内的工勤,称为行政附属编制工人,现在没有提干的可能,所以只能永远是工勤人员
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的话,如果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或管理岗位要去,可以聘到专技或管理岗位,以前就是称为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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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分为三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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