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与私人间的高利贷可以受法律保护吗

2025-01-01 1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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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不受法律保护了。因为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发放高利贷的,要是法律还保护的话,那还守法干嘛呀?但是本金和合法的利息是可以要回来的。建议你高的时候不要把利息定那么高,100%不会同意,比银行同期稍高一丁点就行了,一般是按照同期利息算,告的时候高一点可以,但不会判给你。要是按照同期利息告的话,也许判决时也许会在你告的基础上将低一点,因此建议稍高一点。

回答2: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利率不能高于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出部分不予支持。
  2013 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下:
  6个月以内 年利率为5.6%
  6个月以上1年以内 年利率为6.00%
  1-3年 年利率为6.15%
  3-5年 年利率为6.40%
  5年以上 年利率为6.55%
  无论从以哪类年利率计算,您们约定的1500元每月的利息都高于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所以对于高出的这部分利息是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但本金是随时可以要求偿还的。

回答3: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比照银行利率进行诉讼

回答4:

都保护,约定利息高于银行四倍的按银行的四倍算,没约定利息的按银行利率算。

回答5: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1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于生产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利息,超过的那部分利息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