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当事人不能提供被告信息时,法院有义务帮其查寻吗?具体法规是什么?

2024-12-03 16:17: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院没有义务的,原告需要提供信息,否则法院不受理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搭慎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被告的传唤和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庭辩论卜散的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型枝氏。

回答2:

  你好!

  《民事诉讼法历握键》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立案的条件就有:“有明皮庆确的被告”,就说明法律规定的是,原告提供被告的确切的地址,没有明确的被告的话,法院也没有义务去查询,因为连立案都立不上,法院都未受理,当然没有义务管。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难道被告的一点信息都没有嘛,如果是这样的话,肯定是起诉不肢巧了的。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回答3:

你好,解答如下:
至少要有被知卜告的漏核身份证号码,这样法院可以查到被告住址等信返猛掘息的。千万莫妥协,死磨硬踹 。一般人都能成功。

回答4:

法院没有义务。当事人如果没有相关信息,法院不能立案,记住法院是审理案件的,不是打杂的。

回答5:

法院不会主动帮你去查,但是洞段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调纳则誉查函,由你本人去行政中心或派出盯滚所查询。
91law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