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旴江小学五年级五班熊老师,班主任胡老师校外租房强制要求全班学生进行学后收费补课,一班学生五六十人,以获取大量收入,并对学生家长要求其采用送礼的方式来“回报”对学生好的教育态度,反之,没有送礼的学生则则受到歧视,完全按照家长送礼的标准来为学生安排座位。今天发这条微博,就是想让更多的家长不仅去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关心学校内的教育方式,本人觉得这种方式严重伤害儿童的自尊心,对儿童身心造成极其大的伤害!此两位教师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应该立刻停止补课行为.返回学生因补课所交纳的费用,公开对此行为所造成的影响道歉,并且接受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希望此种败类不要继续玷污教师的职业道德,否则必公布于行政机关处理!望各位传播转发,关注儿童心理教育,指责不良教师作风。
教育部严令禁止在职教师所有形式的有偿补课,都是违法的,学校的教师就应该在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就算补课也不应该收钱。说不违规的人都是不懂国家规定的,违规了就是违规了。
当然我说了不算,《规定》中明确提到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不算犯法,但老师上课一定是为学生好,那是你们自愿的,
业余之外挣钱不违法,但正常上班不认真就是渎职。 白天不讲,晚上讲;学校不讲,家里讲。就是犯法!
犯法到不至于,但是一定是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