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辖:14个地级市,包括: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扩展资料:
1、南宁市:辖7个市辖区、5个县。市人民政府驻青秀区。
2、柳州市:辖5个市辖区、3个县、2个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城中区。
3、桂林市:辖6个市辖区、8个县、2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临桂区。
4、梧州市:辖3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万秀区。
5、北海市:辖3个市辖区、1个县,市人民政府驻海城区。
6、防城港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港口区。
7、钦州市:辖2个市辖区、2个县,市人民政府驻。
8、贵港市:辖3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港北区。
9、玉林市:辖2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玉州区东门路。
10、百色市 :辖1个市辖区、9个县、1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右江区向阳路13号。
11、贺州市:辖2个市辖区、2个县、1个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八步区贺州大道。
12、河池市:辖2个市辖区、4个县、5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金城江区新建路。
13、来宾市:辖1个市辖区、3个县、1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兴宾区建设大。
14、崇左市:辖1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江州区石林大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西行政区划
广西辖14个地级市行政区,包括: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1、南宁市 辖6个市辖区、6个县,市人民政府驻青秀区。
2、柳州市 辖4个市辖区、4个县、2个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城中区。
3、桂林市 辖6个市辖区、8个县、2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临桂区。
4、梧州市 辖3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万秀区。
5、北海市 辖3个市辖区、1个县,市人民政府驻海城区。
6、防城港市 辖2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港口区。
7、钦州市 辖2个市辖区、2个县,市人民政府驻。
8、贵港市 辖3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港北区。
9、玉林市 辖1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玉州区东门路。
10、百色市 辖1个市辖区、9个县、1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右江区向阳路13号。
11、贺州市 辖1个市辖区、2个县、1个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八步区贺州大道。
12、河池市 辖1个市辖区、4个县、5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金城江区新建路。
13、来宾市 辖1个市辖区、3个县、1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兴宾区建设大。
14、崇左市 辖1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江州区石林大道。
扩展资料:
广西的建制沿革: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郡、象郡与南海郡”3个郡。广西分属桂林郡、象郡,这是广西历史上第一次划分行政区。
三国两晋时期,广西先属吴,其后归于晋及不断更替的南朝宋、齐、梁、陈各政权。三国时期,217年(建安二十二年),吴国分交州为广州和交州,步骘把交州州治从广信东迁番禺。晋属广州。宋、齐、梁、陈时,广西属湘州和广州。
唐咸通三年(862),分岭南道为岭南东道和岭南西道,升邕管经略使为岭南西道节度使,这是广西最早成为一级独立政区。五代十国时期,楚与南汉长期争夺广西,宋代分广南路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广南西路简称为广西,广西之名始于此。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设置广西行中书省,为广西建省之始。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设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广西”名称由此固定下来。清朝时期,推行省、道、府(直隶厅)或州(直隶州)、县四级。复设广西省,省会驻桂林府(今桂林市)。
1949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全广西,设广西省。省会在南宁。1957年6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决定、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省一级的“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
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1978年起,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定为12月11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西行政区划
百度百科-广西
市级行政区的介绍如下:
级行政区即地级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为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所谓市级行政区,也就是14个地级市,不包括广西的7个县级市,地级市:南宁,柳州,桂林,北海,梧州,贺州,河池,百色,崇左,钦州,玉林,贵港,防城港和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