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包了一项工程给乙方,(没签合同,也没有保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失足而摔死了,该醅多少钱?

2025-01-07 1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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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明确谁该赔,然后再计算赔多少。1、谁该赔。我理解提问人所说的乙方是不具备用工主体的实际施工人(包工头或个人),虽然没有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或雇佣合同,乙方与甲方或发包方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务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乙方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如果甲方是单位不是包工头,那么甲方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应由甲方承包工程的发包方承担。2、赔多少解答者似水寒的解答即法律的规定,现不赘言。

回答2: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算下来20万差不多的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回答3:

赔多少钱,谁说都不算。要看事故的大小。没有签合同,法律是不认可的。

回答4:

具体赔多少不清楚 要看事故的大小 反正不签合同是肯定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