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2024-11-27 0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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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公诉案件,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那么公诉案件需要委托律师介入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专业法律人士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尤其在刑事案件中,因为涉及到人身自由,律师的作用就显得更加关键了。通常律师在介入案件后,会首先着手以下关乎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的事项: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证据,准备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申请材料。2,约见法官,查阅复制指控案卷材料。3,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并告知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4,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回答2:

如果大家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视界。我准备在有闲暇的时候说点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分别谈谈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因为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律不外乎宪法下这三大法律体系。以期与同仁探讨和给市民朋友一个正确的认识。在这里因为贴子环境的考虑,我尽可能地不引用法律条条,说得玄之又玄样,力求通俗易懂。我所说的一些观点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至于是法律的那一条,我就不翻字典了哈。今天先说说第一项: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宪法规定,任何公民在受到刑事追究时,有自行辩护和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未成年人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指定辩护人。这是对宪法规定的遵守。司法实践中,辩护人的角色绝大多数是律师。律师是法律的熟知者,对出庭环境也十分熟悉,对中国目前有特色的司法环境和方式也心知肚明。所以在纷纷攘攘的无序状态中寻求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要熟悉一些的。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不是帮坏人说好话,是帮被告人说合法的条件。刑事诉讼中一个被社会很少认知和了解的是诉讼的程序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我们所关心的多数是实体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们容易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混为一谈,都说是成判刑,至少口语是这样。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规范。形象地说,刑法解决的是牢房有多大多深的事,那么刑事诉讼法是解决如何把被告人送到牢房中的路程:大门、桥梁和过道。大门、桥梁或过道那一个地方通不过,被告人就进不了牢房的。这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用证据链条铺路。链条断了或掉链了就要宣告被告人无罪,那怕被告人确实杀人了,但没有证据那通往牢房的门就打不开。在这方面,麻城有先例的。比如十年前的西畈杀人案。人是不是被告人杀的?很多迹象表明似乎是他干的,据分析也象是他做的案子,但因为刑事诉讼中证据不能完全确定,那人就放了。放了那人时,那人跑我们律师所来散烟,我说过他,你是侥幸沾了刑事证据不足的光,人是不是你杀的很难说,你今后要好好做人好自为之。后来他的哥哥把他杀了,证据确凿,充分。他哥哥被判死刑了。二00五年吧?乘马一公公与儿媳通奸,共谋杀死了亲生儿子,手段极其残忍。所有的证据都没有问题。我当时是指定的辩护人。庭上被告人认罪,并求法院早点判他死刑,声泪俱下。我只提了一点,那人儿子的骨头从被告人指定的地方挖出来后没有依证据规定做DNA鉴定,所以从证据的角度讲不能确认。法院采纳了这个意见,留了那人一命,现在还在服刑。刑事证据的举证和质证是有技巧的,说得多不一定管用,说得少不一定没用。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都是行家,大家对法律都熟知,外行看热闹,内行可就要挑门道了。公诉人和辩护人是对抗的双方,但双方都是人,是人就有可能有疏漏的地方。且双方站的角度不同,对事物的认知也就可能不一样。公诉人看着的是鹿,辩护人看着的就可能是马了。产生这样的原因一不是公诉人与辩护人有个人恩怨,也不是谁跟谁的水平如何。而是法律设计的一个程序,让公诉人与辩护人同在一个球场是踢球,法院做裁判吹哨子。至于有黑哨和下场直接做运动员的事,不在这篇中讨论了。那么,刑事诉讼既然象是运动会踢球一样的游戏,没有律师就没有一边的运动员了。那球自个踢哪有胜负可言呢?被告人也就成了一堆泥巴了,捏个孙猴子还是捏个白骨精就随意了。不是每一件案子中律师都能有好大的作用,铁板钉钉的案子,律师也没有办法。但咸鱼翻身的案子也不少。社会谣传,某人花了多少多少钱把某人捞出来了。凭我的经验这是吹面子而有意不提律师的作用。真正的铁案你捞得出来?把自已捞进去的可能性还大些。至少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很罕见了。律师对刑事证据的每一个字都会眼睛瞪得象灯笼。所以对有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相对来说公正性要大得多。

回答3:

回答4:

从刑事案件的办案规律来看,请律师绝对是越早越好。刚被刑事拘留,24小时后送进看守所,整个人是恐惧的、无助的。面对国家强大的公权力,每一个被抓的人都是渺小的。他们需要律师前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律师是他们权利的延伸,合法权益的维护需要律师奔走呐喊。

回答5:

涉嫌刑事犯罪,究竟要不要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