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协议基本说明问题了。
可以将你已经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写进第一条中,这样就更完善了。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的一般性处理原则,达成一次性的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误工、护理、今后治疗、营养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含已经支付给乙方医疗费的XXX元)。
主要的协议内容部分基本上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建议协议内容中涉及到指代本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字眼中以“本事故”代替“此事”,并且在开头一段事故描述内容中明确指代下文协议中以“本事故”指代。
最后涉及事故双方需要签字和按指模确认。
如果你的车有商业险的话,最好请保险公司的人到场,涉及跟保险公司理赔数额认可问题。
基本没问题,如果你见证人可以让交管部门给你签字最好,不可以的话也要请一个中间人签字证明,这样才能免去很多麻烦
基本上没有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