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2024-12-21 09: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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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业考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40分,总分160分。专业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和《贵州省2010年体育考生报名登记表》,到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领取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和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检录,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二)体育专业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田径场,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2010年3月中下旬(各地区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育专业考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40分,总分160分。

(四)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按照2004年制定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五)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必须按照严密的程序登记,考试成绩不得涂改。

(六)体育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点要在4月初将全省考生的专业成绩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信息处于4月中旬前通过网络将考生的专业成绩发到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考生于2010年4月中旬以后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或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七)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持身份证、《贵州省2010年体育考生报名登记表》以及二级(或以上)运动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按招生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到所要报考的学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