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具给买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并且按合计数收取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免征的税额进项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发票不含税价格是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的价格,税率正常填写。只是缴纳的时候免税而已。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没有税额栏目,直接在销售额写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