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明确规定公共照明属于业主共有。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收费等相关规定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中已包括对共有设施日常养护收费。因此楼道灯的维修,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楼道灯坏了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刚去百度了下,还是有法律依据的,虽说没几个钱,可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这个事非要和他叨叨清楚。
应该和对门均摊,我家坏的就是和对门每家10块钱。
不知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用的。。。。。。真是不明白啊。公共设施当然物业管。
物业喜笑你交钱,维修维护它变脸,业主们的悲催。。。。。
物业不买就不拿公摊电费了呗?反正也木捞着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