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 嫁

常用区域:恩施、咸丰、宜昌、孝感、黄石等
在湖北农村地区,向有嫁女哭嫁习俗。即姑娘出嫁时,母亲和家人都要哭嫁,以母亲哭嫁为主。母亲边哭边诉说生养女儿之苦,教导女儿到婆家如何做个好媳妇,出嫁女哭一般是诉述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流传下来的哭嫁小调有《娘劝女儿》、《十月怀胎》等。有些地方哭嫁要提前3天开始。
灰爹醋婆

常用区域:武汉、荆门、仙桃、宜昌、天门等
结婚当天,公公婆婆也做特别装扮,公公须从接亲的轿车里将新娘脚不落地的背到新房,不论楼层多高,都不能坐电梯。婆婆胸前要挂2个醋瓶子,身穿传统戏服,迎接宾客。灰爹醋婆虽不是千古风俗,但也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横扫江汉平原,成为“千古绝唱”。
恶整新郎

常用区域:孝感、荆州、恩施、黄石、大冶等
结婚当天,亲朋好友要对新郎进行各种“为难”,有的会让新郎仅穿短裤在路边被众人围殴,也有让新郎身穿奇特道具游街或者往新郎身上扔泥巴、牛粪等赃物,其中蕴含的意思就是“让他明白娶个媳妇不容易,以后要加倍珍惜”。准新郎们可要有心理准备了,别因游戏伤了心。
童子压床

常用区域:襄樊、武汉、荆门、荆州、宜昌等
在湖北大部分地区都有童子压床的做法,通常是未婚童子在新娘和新郎结婚前一晚睡婚床,为早生贵子的意思。现在也有用男女娃娃玩偶来代替。
十全十美

常用区域:监利、应城、恩施、宜昌、当阳等
婚礼的入座也是有讲究的。传统婚宴通常在10点左右入席,主桌安排十个未婚男生(十兄弟)和十个未婚女生入座(十姐妹),取“十全十美”之意。
散红包

常用区域:荆门、应城、咸宁等
各个地方的红包封法都不同,在结婚当天,有新娘出门梳妆打扮费,舅舅背出门要给辛苦费,抬脚费,过桥费,女方家帮忙的人烟酒费,女方家长的报恩费,改口费,有媒人的还有媒人费等等......
大喜之日
结婚前夕
祭拜:男方在婚礼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举行。
安庆礼: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
结婚当天
祭祖:男方出门迎娶前,应先祭祖。
迎亲: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六的倍数最佳。
燃炮:迎亲礼车应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食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家人一起吃饭,表示别离,大家要说吉祥话。
请新郎:礼车至女家时,一男童持茶盘恭候新郎,新郎下车后予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家。
讨喜:新郎与女方家人见面问好之后,应持捧花给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姐妹或好友应刻意阻扰,经新郎哀求后以九九九元红包礼成交,喻长长久久。
盖头纱:新郎予捧花后,将新娘头纱放下并挽出大厅。
拜别:新郎与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别,新郎行鞠躬礼即可。
出门: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走,进入礼车。
礼车:应悬挂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著萝卜,意有头有尾。礼车后方则有朱墨画的八卦竹饰。
敬扇:新娘上礼车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于茶盘给新娘回赠红包礼。
不说再见:当所有人要离开女方家时,绝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
泼水: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将一碗清水、稻谷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掷扇:礼车启动后,新娘将扇子掷至窗外,谓弃坏性子;掷扇后应哭几声,且在礼车后盖竹筛象征繁荣。
迎娶队伍以竹筛为先,青竹连根带叶,竹端系猪肉一片,防邪神白虎。
燃炮:一路燃放礼炮,车抵男方家门时,家人应燃炮竹。
摸橘子:由拿著两个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轻摸橘子,并赠红包答礼。
牵新娘:新娘下礼车时,由男方一福气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入厅。
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故新人应横跨门槛过去。
新娘入厅后要跨过火盆踩碎瓦片。
敬茶:将新娘介绍给家中长辈认识。
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
进洞房:以竹筛覆床,桌上置铜镜压惊,新人共同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同心,并求日后生男。然后新郎掀开新娘面纱,合饮交杯酒、吃甜汤,象征早生贵子。
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
观礼喜宴: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
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於门口端喜糖送客。
吃茶:由男方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闹洞房。
清朝晚期: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
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 “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竟成一时之风
“姐弟恋”
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
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本世纪初:
旧习消逝 文明结婚时兴
一张建国前的结婚证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
在阿强的收藏中,几张建国前的结婚证就反映出当时的结婚方式,其中一张是日期为19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
记者发现,这对广东新人结婚证书字体开始使用“变体”,书写顺序也由从右至左变成从上到下。该证书的图案和花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结婚证的上方左、右各有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天使,手里牵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带有明显的西洋色彩;而在结婚证的底边有两个重合的心,由丝带串在一起,寓意天赐良缘、永结同心。
但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该婚书上依然注明了男女传统的生辰八字。收藏这个结婚证的阿强告诉记者,这时的“文明结婚”已经不是婚礼的形式了,而是带有自由恋爱和自愿结婚的意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重要了。但由于“大媒做见证人”的习俗依然根深蒂固,所以这时的婚礼虽然具备了西方的婚俗,但在形式上却摆脱不了传统的旧俗,是一个过渡时期。
据悉,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建国前中国结婚方式发生一些转变,青年男女开始了一种新的结婚方式,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组成家庭,一些青年男女甚至选择在教堂结婚。这种结婚方式比传统的婚姻相对简单,称之为 “文明结婚”。
辛亥革命前,“文明婚礼”已经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少数人中出现。辛亥革命后,对婚姻方面有过某些改革。而自由恋爱者多实行新潮的“文明结婚”。
结婚证开始
加盖政府公章
“文明结婚”把旧式的从“请庚”到“收奁”的礼节,往往简略为订婚、行聘礼,或者这两项也没有。“结婚之日,当由男方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袭”。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印。
阿强介绍,能够接受新式婚姻主要有两种人,其一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人,并接受过西方教育,第二种是基督教徒。而他收藏的这张则属于当时佛山“名门望族”的结婚证书,此时的 “结婚证书”已将过去的“媒人”称为“介绍人”,称谓进步了许多。证婚人主要请的是社会上比较有威望和地位的老人或政府官员。
该“结婚证书”上还出现了政府的公章。阿强说,建国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先订婚,然后才能结婚。出现公章也说明男女结婚不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纳入了统一管理。
婚 嫁 婚嫁是家族延续的重要环节,古人十分重视,礼仪甚繁,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迎亲6礼。襄樊旧时婚嫁逐渐演化为订亲、择期、迎亲几个步骤。 订 亲 首先,男方父母请红爷(媒人)到女家求婚。若女方父母同意,则由红爷将女方的“八字庚贴”(即写明女方出生年、月、日、时的柬贴)交付男方。俗称“拿八字”,也叫“传庚”。男方父母择吉日请信任的算命先生将男女二人的八字进行推算,叫做“合八字”。若二人命里相犯相克,则婚议作罢;若相合相生,则可订亲。整个订亲过程由父母作主,青年男女不得过问。俗谚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择 期 订亲之后,男女每年给女方送一次礼物,叫“填庚”。到适当时候,男方请红爷到女方协商迎亲日期,女方则提出聘礼规格要求,红爷往来奔走,双方同意后即下聘礼,确定迎娶日期,一般订在黄道吉日,或阴历双日子。襄樊人喜爱选择初八、十八、二十八几天,叫做“要得发,不离八”。 迎 亲 民间也叫“过期”。迎亲前一日设宴待客,男方称“暖郎酒”,女方叫“梳头酒”。迎娶之日,新郎衣冠齐楚,披红挂彩,坐轿或骑马,领着花轿迎亲。一路上鞭炮锣鼓声不断。至女家,祭拜女方祖先。新娘戴凤冠,顶头盖,红袄罗裙,拜别祖先后上花轿,由兄弟或侄辈男丁相送,叫做“发亲”。然后,新郎轿(马)前导,新娘花轿及嫁妆后随,锣鼓鞭炮迎至男家。落轿后,由牵亲娘子搀扶新娘下轿升堂,和新郎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喝交怀酒。当天“闹房”,客人、表兄弟和伯叔都可参加,谓“三天无大小”。其间大宴宾客,谓“喝喜酒”。凡送礼亲友都在宴请之列。娘家送亲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当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辈来迎新婚夫妇至娘家,谓“回门”。酒饭后即返回男家,谓“三天不空房”。在整个迎亲过程中,还有许多琐碎的象征性研究。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红枣,即“早立子”(枣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儿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征二人偕同到老,等等。 建国后 国家颁布《婚姻法》,封建包办婚姻制度被废除,旧的婚礼仪式也随之改变,男女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礼多选择在国家法定或民间传统节日举行。50-70年代以简朴为荣。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不计嫁妆,步行或骑自行车迎亲,礼仪大方朴素。国家公职人员结婚,一般在机关内举行典礼仪式,以喜糖烟茶待客。民间虽宴请亲友,但也较简朴。80年代,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某些人家为婚嫁购置高档家具、家用电器、以小轿车迎亲,并连日大宴宾客,往往使双方家庭多年积蓄为之一空,也有些青年和家长崇尚节俭,不摆阔气,不受礼,不请客,让新婚夫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集体婚礼,在热烈而朴素典礼仪式之后,新婚夫妇共植同心树,这既象征爱情天长地久,也为绿化环境作了贡献,受到社会广泛的赞扬而逐渐形成新的风气。 旧时,男子失偶再娶,礼仪与初婚相同,谓“续弦”。女子一般不再嫁,再嫁曰“再醮”,俗称“再走一家”。再嫁无仪式举行,男方着人迎至家中即可。建国后寡妇再嫁得到社会肯定和法律保护。 寿 诞 庆祝生辰,俗称“过生”或“做生”。儿童生日吃长寿面,穿新衣,长辈赠送玩具、文具或吃食。老人50岁、60岁、70岁生日较为隆重,多由晚辈操持,亲友祝贺,送寿联、寿匾或其他礼物,主人置酒款待。 丧 葬 旧时兴土葬,对棺木(也称寿木)特别讲究,多用杉、柏、楸等上等优质木材制作,内装裱,外雕镂,反复油漆。人死后,洗身、穿寿衣、放入棺内,名曰“入殓”。灵柩放入灵堂“停灵”,夜间由死者亲人陪伴,停灵3天。然后由孝子孝孙送至墓地掩埋。 建国后 上述丧礼中属封建迷信的活动渐废除。7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国家公职人员及大部分市民,遇丧事只设灵堂,置花圈、挽联,开追悼会,家属亲友佩黑纱于左臂寄托哀思,礼仪肃穆庄严。近年来,少数地方在民间丧仪中有些旧俗又有所抬头。参考资料: http://www.51766.com/www/detailhtml/1100044701.html
只知道湖北天门那个地方结婚要公公背着媳妇把媳妇迎回家,婆婆还要身上挂着醋瓶子,以示吃醋了,呵呵,别的就跟正常婚礼一样吧,只不过吃饭的时候女方是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