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解释:
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政府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现在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具体科室比如是房管局下辖的物业管理科;
有的地方也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比如: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二: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房地产部门。
物业协会。
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