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周兴的简历

2025-02-01 20: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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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简介

  周兴[1](?~691年),武则天朝著名酷吏。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他少年学习法律,入仕后在尚书省任都事,累迁司农少卿、秋官侍郎,执掌刑狱。他极力支持武则天当政,曾上疏要求取消李唐宗正属籍,因而受武则天重用,擢任尚书左丞。他“屡决制狱,文深峭,妄杀数千人”。

  全力支持武则天

  公元683年12月27日,唐高宗李治死后,武则天以新兴政治势力的总代表,操纵了李唐王朝的最高权力。嗣圣元年(684)二月,她废了中宗李显,自己临朝称制,独揽朝政。为了巩固最高统治地位,武则天除了动用军队镇压武装反抗势力之外,又大兴告密之风,大开诏狱,推行高压控制政策,“内纵酷吏周兴、来俊臣等数十人为爪吻,有不慊若素疑惮者,必危法中之”。周兴正是在这种政治条件下,仗势横行,肆意滥杀的。他与别的酷吏相互勾结,揣测武则天之意,专以告密诬陷为事,捕将相,杀官吏,以致“朝野震恐,莫敢正言”。

  创立残酷刑法

  周兴等人为了逼供,发明了“定百脉”、“喘不得”等十号大枷和种种骇人听闻酷刑法,使囚犯一看到这些刑具就“战栗流汗,望风自诬。”他们可以任意给别人罗织一个罪名,以酷刑带供,或于狱中摧残而死,或斩杀抄家,当时的正直大臣们入朝前“必与其家诀曰:“不知重相见不?”

  滥杀

  左史江融为官有才干,周兴便指控他与扬州起兵反武则天的徐敬业曾有联系,立遭杀害。广州都督冯元常虽有战功,但遭武则天的厌恶,周兴见此,便乘机诬陷,冯元常被下狱处死。垂拱四年(688),太子通事舍人郝象乾被家奴诬告,周兴审讯,将其判诛灭家族。周兴与宰相魏玄同有私怨,便在永昌元年(689)闰九月,向武则天诬奏魏玄同曾说:“太后老矣,需复皇嗣。”武则天闻言大怒,即赐死于家。同年十月,周兴等又诬告右武卫大将军黑齿常之(百济人)与右鹰扬将军赵怀节等人谋反,下狱后受不了酷刑,被迫自杀。载初元年一月(690年春),宰相韦方质有病,武承嗣、武三思前往探视,意欲拉拢为私党。但韦方质不愿与武氏苟合,没有起床迎送,武承嗣反感。周兴、来子珣迎合武承嗣之意诬告韦方质谋反,将韦方质流放,后来不久又派人去贬地杀害。同年,周兴又受武承嗣的指使,诬告唐高宗第三子泽王李上金和其弟许王李素节,致使兄弟二人被杀,他们的十几个儿子有的被流放,有的被杀害。

  在酷吏横行的时期,也有一些正直的朝臣站出来与之作斗争。如徐有功前后平反了数十百家的冤案,周兴对他恨之入骨,几次向武则天诬告徐有功是“故出反囚,罪当不赦。”

  结局

  天授二年(691)初,酷吏丘神勣被处死,有人告周兴与丘神勣通谋,武则天命来俊臣审问,于是便发生了“请君入瓮”的故事。周兴在酷刑面前,也只得叩头称罪。按法律,周兴当处死刑,武则天赦他一死,命改判为流放岭南,在路上被仇家所杀。

 《旧唐书·周兴传》

  周兴者,雍州长安人也。少以明习法律,为尚书省都事。累迁司刑少卿、秋官侍郎。自垂拱已来,屡受制狱,被其陷害者数千人。天授元年九月革命,除尚书左丞,上疏除李家宗正属籍。二年十一月,与丘神绩同下狱。当诛,则天特免之,徙于岭表。在道为仇人所杀。

  成语典故

  唐朝的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位女皇帝。她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采用严刑峻法,消除异己。因此,她手下的一些酷吏,便借机想方设法诬陷自己的政敌,并绞尽脑汁制造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笼罩着高压的恐怖气氛。

  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勣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资料来源

http://baike.baidu.com/view/248826.htm

回答2:

周兴(?~691年),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武则天当政时的著名酷吏。他少 年学习法律,入仕后在尚书省任都事,累迁司农少卿、秋官侍郎,执掌刑狱。他极力支持武则天当政,曾上疏要求取消李唐宗正属籍,因而受武则天重用,擢任尚书左丞。他“屡决制狱,文深峭,妄杀数千人”。天授二年(691),有人告发周兴与左金吾大将军丘神勣、来子珣谋反。武则天因其在帮助自己铲除唐宗室、大臣等政敌中对自己很忠心、卖力,于是从轻发落,流配岭南。天授二年(691)正月,周兴在赴岭南的道上被仇家所杀。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3:

给你翻翻两唐书。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上》
周兴者,雍州长安人也。少以明习法律,为尚书省都事。累迁司刑少卿、秋官侍郎。自垂拱已来,屡受制狱,被其陷害者数千人。天授元年九月革命,除尚书左丞,上疏除李家宗正属籍。二年十一月,与丘神勣同下狱。当诛,则天特免之,徙于岭表。在道为仇人所杀。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四·酷吏》
时有来子珣、周兴者,皆万年人。……
兴,少习法律,自尚书史积迁秋官侍郎,屡决制狱,文深峭,妄杀数千人。武后夺政,拜尚书左丞,上疏请去唐宗正属籍。是时左史江融有美名,兴指融与徐敬业同谋,斩于市。临刑,请得召见,兴不许,融叱曰:“吾死无状,不赦汝。”遂斩之,尸奋而行,刑者蹴之,三仆三作。天授中,人告子珣、兴与丘神勣谋反,诏来俊臣鞫状。初,兴未知被告,方对俊臣食,俊臣曰:“囚多不服,奈何?”兴曰:“易耳,内之大甕,炽炭周之,何事不承。”俊臣曰:“善。”命取甕且炽火,徐谓兴曰:“有诏按君,请尝之。”兴骇汗,叩头服罪。诏诛神勣而宥兴岭表,在道为雠人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