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奖惩办法

2024-12-16 18: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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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 司 奖 惩 制 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原则:
1、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赏罚有度;
2、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 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1、 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书》利润指标者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 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 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 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 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成绩者。
第六条 奖励的种类:
公司奖励分为A级、AA级、AAA(3A)级和SA(4A)级4种。其中:
A级为表彰。获3次A级表彰晋升为AA级。
AA级为企业内记功一次。记功二次晋升为AAA级。
AAA级又称3A级,为企业内记大功一次,由公司总经理颁发奖金。
SA级为企业特别奖励,奖励内容为晋级,实物重奖获奖金、奖励休假。由公司在重大节日庆典或专门颁奖仪式颁发。
第七条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经理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供意见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由行政部向受奖人员发受奖通知。
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的受奖事宜由总经理决定,行政部负责提供建议。

三、处罚
第八条 公司对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书》利润指标及违纪、违规者视其为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B级、BB级和BBB(3B级)三类处罚;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罚款、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经理协同行政部办理;百元以上的罚款或降级、辞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决定,并由行政部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 B级过失及处罚
(一) B级过失
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签到、签退;
仪容不整,站、坐姿势不正,经指出仍不及时改正;
不按规定接传或打电话,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上班时间看书报、电视及收听广播、音乐等;
上班时间串岗、闲聊;
不遵守员工宿舍有关规定;
其他与上述有相同内容和性质的行为。
(二) 处罚
B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出现一次,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20元。同月内出现两次,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当月薪资。
第十条 BB级过失及处罚
(一) BB(2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确属病假、事假,但违反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行为不检点,大声喧哗、追逐游戏等;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公司财产(工具、设备、设施);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工具、设备、设施);
上班时不执行上级命令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其他类似过时。

回答2:

恩威并施。

回答3:

多奖励,少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