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之间 ——漫谈法学流派与法治 现实主义法学不是一个严格意义的法学流派,而是一种法哲学倾向,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这一法学思潮强调对法学理论所提出的一切正统的假设(包括法治)保持怀疑。现实主义法学指出,法在很大程度上曾经是、现在是、而且将来永远是含混和不确定的。虽然,现实主义法学的断言存在着偏激,但是,我们如果循其思路,确实能发现传统法治存在着理论上的漏洞,我们也确实能发现法治的一些弊端,现实主义法学看清了传统法治理论中对法律认识的假定成份。 第一,传统的法治理论要求依法办事,把法视为规则体系,强调每一法律规则其意义不仅是清楚的而且是稳定的。但大量的事实表明,用同一法律规则衡量人们的行为往往产生不同的结论。这主要是因为:逻辑明确的法律规则只是一种抽象的规则,面对纷繁复杂的事实,它的不确定性随时可以暴露出来,法官们办案时随时可掺入自己的意见。另外,面对同一个法律规则,理解它的是各种各样的法官,法官的不同经历,对法律价值的不同认识,以及理解法律时的不同心态,或者掌握不同的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的意义会有不同的阐释。所以,断言法律是确定的、稳定的只是一种幻想和神话。他们由此推定,法官无法依法判案,他们所进行的活动只能是无法司法。严格依规则办事,在法治技术层面贯彻不到底。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曾讲:“尽管法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具有高度裨益的社会生活制度,但它像人类创建的大多数制度一样,也存在着某些弊端。如果我们对这些弊端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完全视而不见,那么,它们就会发展为严重的操作困难。” 第二,北欧的现实主义法学强调法律不过是一系列的事实。他们认为法学必须是以对事实和实际的联系观察为基础,而不是以对个人评价或形而上学的东西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如果循着这一思路把法治之法当成社会事实的角度来考察,我们便会发现,法治不仅存在操作技术上的呆板,而且还存在着与社会进步相比较的僵化和保守的因素。传统的法治理论认为,法律不仅应是明确的,而且也应当是稳定的,法律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法律的实际生存。所以传统法治理论不能解决稳定的法律和变动的社会事实之间的矛盾。这里的矛盾在于,“一旦法律制度设定了一种权利与义务方案,就应当尽可能避免对该制度进行不断的修改和破坏,但当业已确定的法律同一些易变的迫切的社会发展力量相冲突时,法律就必须对这种稳定政策付出代价。并且社会的变化从典型意义上看比法律的变化要快。如果我们在社会发生大的变化时仍恪守法治的原则,常常会被指责为迂腐。当然,也可能有人会说,人们不能对法律进行及时的废立改吗?但这又是一种幻想。因为这样做不仅仅会破坏法律的稳定性,而且也忘记了立法过程本身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第三,现实主义法学由于对规则持怀疑态度而主张法官创造法律,断言法律就是对法院的判决所作的预测。理所当然地,现实主义法学的这一观点受到了传统法治理论的批评。因为,在传统法治理论看来,法官只能是法律的操作者,依法判案就不能实际决定法律是什么。但是,现实主义法学的观点也完全不是无中生有,法官在判案的过程中,对法律规则的空缺结构确实存在着弥补的作用,这种弥补无疑是在对具体所要判决的案件立法(在普通法系中甚至是创立法律规则)。传统法治理论认为,制定法律规则是为了防止和反对无序状态和专制因素。但由于在法治社会中突出了法官的地位,它行使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这些权力的运用在很多场景下超越了法定范围,所以一方面在“某些历史条件下可能会转化为强制,控制转化为压制的现实,另一方面,如果法律制度为了限制私人的权利和政府的权力而规定的制衡原则变得过分严厉和僵化,那么,一些发展和实验的有益形式就会受到窒息”。这就是说,现实主义法学所揭示的法律预测说可能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允许法官造法,就等于宣告规则统治的失败,另一方面,不承认规则的法治则可能使社会陷入混乱。
理想世界是—个完美而美好的世界,但现实世界确实—个真实而残酷的世界。当理想与现实无穷接近时,美好而真实的世界就会慢慢浮现。反之,人心就会破碎,美梦就会变为人生之噩耗,成为我们无力承受的生命之重。
关于理想和现实,哲学家冯友兰总结了几点,咱们不妨听听,看看有何优点或缺点。
1,释迦牟尼割自己的肉喂鹰,是仁慈的行为,但用印度人的血汗,去维持英国人的繁荣,不但甘地反对,就算释迦复生,也是不会同意的。英国人的理想除了利益,还是利益。
2,国与国之间本就没有任何法律,也不会讲太多道德,国与国之间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国与国之间最好不要谈理想,而要讲现实。
3,理想与现实不是对立的,而是彼此依存。现实离不开理想,而理想也离不开现实。
理想与现实,其实说白了,也就是精神和现实的分界!
理想与现实能够同时兼而顾得的恐怕是少之又少?只有现实而没有理想,就仿佛一个人只有躯壳,而丢失了那一颗“心”?只有“理想”而不顾“现实”?那也是一种永远地“幼稚”?甚至连“生存”都成了问题?那种结果,要么成大器?要么毁灭?就仿如梵高,为了绘画,最终饿死街头,但他却铸就了一种不朽的传奇,他的画到今天成了价值连城的瑰宝!应该说,最后的他,还是成功的!而朦胧诗人顾城,却最终毁在自己的“朦胧诗里”,因为“朦胧诗”局限了他的人生,也就最终铸就了他人生的悲剧!
我不是梵高,我更不是顾城,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俗人!所以,我首先要面对的是我的现实,是生活。尽管,我也一样有我人生的理想,但我却只能在生活的“夹缝中”偷偷地“理想”着……
人们都说,“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理想与现实,永远都隔着一条鸿沟。道理我们都懂,但是每次看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时,总是忍不住失望。
梦想易绘,过程充满荆棘。理想与现实永不会完美重叠的。只有走完必须走的路 ,才能过想过的生活。每一天都要让自己过得很充实。面对现实,终于理想,坚持。一直一直 努力成长为最理想的自己
生活就像一场韩剧,每天都是现场直播。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并不是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小时候我们看到的是理想之花的美艳,渐渐长大才会感受现实之刺的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