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事实婚姻。想结束的话,如果起诉,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要处理好孩子的关系。
——我国1980年婚姻法对婚姻的无效或撤销未做明文规定,2001年婚姻法修订以后,强化了程序上的实质审查登记要件,即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法律也不承认双方的夫妻关系。但同时新修订的婚姻法又增加了补登记制度,为那些共同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供了一个补救的机会和措施,使双方能够更好的得到法律的保护。
——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而不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祝你快乐幸福!
你好,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根据结婚登记制度,法律不承认未经登记的任何形式的仪式婚或宗教婚。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
由于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证明,虽然俩人有了孩子,但属于未婚私生子,不算是事实婚姻,属于是非法同居。所以想结束的话,俩人协商解决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没领结婚证的话,通俗点讲不是事实婚姻,按国家婚姻法来说,你们两个人名义上不是夫妻,因为你们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
有结婚证代表着你们两个人是合法的夫妻,带上你们的户口簿,在民政局登记后才算合法夫妻。
现在有个孩子,两个人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这个孩子的归属问题,因为还是是你们两个人所生,你们就有义务把他抚养长大,你们两个人没有事实婚姻,所以要分开的话可以自由选择。
可以说是事实婚姻,但现在法律上并不认可,所以离婚是不需要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建议你们组织调解,毕竟结婚的时候,你们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现在要分开了,走下调解程序也是给他们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