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不同地区缴存比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可参照该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扩展资料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历年最低缴费基数:2003年465元2004年465元2005年545元2006年580元2007年1203元2008年1329元
请问从2013年起企业应给员工交保险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