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里工作,当防损员,进去时签了3个月试用期合同,但是我做了一个月不想做,想辞职,他们不给我...

2024-12-20 0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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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合同,就是双方都在试用,任何一方觉得不合适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合同。如果对方为难你,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寻求帮助。

回答2:

我太清楚超市他们的作风了,其实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就算是签了合同,而且是使用期合同,你完全可以提出离职,理由很简单,这个工作不适合我,如果他们敢扣押你的工作更好了,联系当地的法院去告他们,还有可以在超市里闹事,有他们受的!

回答3:

那你最好还是先把这三个月干满再辞职,签了合同只有先在合同有效期内安心的上班.

回答4:

签了合同是不给辞职的……除非你给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