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监护人有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首先,监护人是不能由前任监护人制定的。也就是说,你的监护人的身份是不能仅仅通过你和别人的约定或者协议得到变更或者撤销。但是,你的监护职责可以通过协议部分转移给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其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如果你确实失去监护能力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法院应该会在有监护权的人里面挑选最合适的。虽然你不能直接制定某人做监护人,但是你的意见将会很重要
从法律讲,双方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指定实际监护人,都是双方的权利,有协议书,就可以了,如果怕有问题,可以再补充一个授权委托,要求把孩子委托给对方实际监护。
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即民事诉讼。
以前的监护侵犯人儿童合法权利可以向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