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HR5年了,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精神,劳动者只承担两类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按你这种情况来看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你们的合同签订之时本身公司
就没有按照法律办事,这样签订的条款是无效的。如果公司用这份合同要挟你,你完全不用害怕,去找劳动仲裁!小声告诉你一下,我做HR这么久,最怕的就是这个了!每次调解后我公司都得赔一大笔钱!而且我们人事部对公司也不好交代!
不符合合同法的合同条款均为无效
一切以法律为依托
你绝对不用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限制性立法,除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都是违法的,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单位提供培训约定服务期;保密条款以外无须支付违约金,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单位以提前离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违反劳动法行为,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见2008《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注意不是劳动法),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不是培训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不是保密条款)时才承担违约金,其余的都被25条禁止了。凡违反25条的一律无效。
2、法律当然有利于你,但要注意,只禁止了违约金,并未禁止企业要你赔偿损失。如果你提前离职真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并且企业有证据证明该损失的具体金额,你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该条款无效,不用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