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员可以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辞职信。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看来工资不高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你促销做得并不很好,因为你连辞职信都不会写,看来真的该换个工作。
“如果”再不涨工资那么我就启动刚设计的病毒!毒死单位所有电脑!做个好点的病毒!
老子不想干了!老子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