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高考征求平行志愿确认时间表出炉
2010-05-24 17:15:03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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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征求平行志愿确认时间表出炉:
在每批次的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总有一些高校计划没能录满,也有一批考生没能被录取。别着急,符合条件的这些考生还可以再填报一次征求平行志愿。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各批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确认时间表。同时,还公布了填报志愿的一些硬性要求。
参加了高考(论坛),并非所有人都有填报志愿的资格。要想填报志愿,还得符合一些“硬杠杠”。其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含直辖市)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2009年度高中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江苏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而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果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得满足高校的要求。今年,江苏考生仍将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于6月27日—7月2日进行。填报文理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理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必须于6月27日—28日填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于7月28日—8月2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志愿。
需要提醒考生们特别注意的是,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其中,填报第一阶段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录取院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不需到现场确认。(沈昭)
7月11日(8:30~15:00),提前批次本科(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本科院校)
7月14日(14:00~17:00),提前批次;艺术、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7月19日(8:30~15:00),本科第一批
7月20日(14:00~17:00),艺术、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7月25日(8:30~15:00),本科第二批8月8日(8:30~15:00),本科第三批8月12日(14:00~17:00),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
8月16日(8:30~15:00),高职(专科)第一批
8月22日(8:30~12:00),高职(专科)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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