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吗?

2024-12-15 0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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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迁到设区的市是不能继承的。法律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回答2: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参照以上规定,看你家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收回的范围,如果属于收回的范围,那么村委会有权收回,你自然无法继承,如果不在收回范围内,原则上你只享有对外承包的收益,实践中一般是你可以继续耕土地到承包期满。

回答3:

不能继承,户口迁出后就丧失了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居住耕种等)的权利。

回答4:

不能,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承包,你户口已迁出,已不具有集体成员,不能继承该承包地。

回答5:

承包地没有继承权。但对地上的作物收入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