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经成功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是否可以出国旅游?

2024-12-21 23:16:1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主要是以下几条规定:(重点第九条)

(七)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包括自住、闲置、出租、出借、出售以及住房用途等)进行检查,也可委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位定期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包括配建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时,可以将相关委托内容作为招标条件,并在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示。
(八)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九)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由于目前申请条件已经极为放宽,而出国旅行的费用也不是太高,所以一般不会涉及到与收入申报明显不符的现象,不必过于担心,根本不会来管的。就算涉及出租经适房,也不会严厉处罚,只是规劝为主。

你可以到当时申请的社区相关窗口咨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