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专业问题,一般认定为个人个人财产而非共有财产,可与我扣扣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本案中该房产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啊.
如果你们是领了结婚证之后才买的房子,而且是写男方的名字,你们夫妻又共同还贷的话,这当然是属于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