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级律师咨询下,某企业生产劣质食品,消费者吃了出问题后,能要求哪些赔偿呢?

2025-02-06 0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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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我们重庆这里有自己的规定,《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庆《办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到问题食品,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退换、赔偿损失,并支付价款5倍的赔偿金。律师港湾解释这一办法已经施行了1年有余。2010年11月2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6号发布,决定《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退换、赔偿损失,并支付价款5倍的赔偿金:(一)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二)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食品不召回或者不停止经营的;(三)进口食品未经相关安全性评估的;(四)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五)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的。”而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则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