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培养中国佛教专门人才的院校。1956年创办于北京,院址设在法源寺。在中国佛教协会领导下,由院务委员会负责教学、行政一切事宜。学僧来自全国各地寺院,分设本科、专修科2班,共100多人。1961年设研究部。次年开办藏语班,学员来自西藏、四川、青海、云南等省。10年间共培养300多人,现大部分在各地寺庙任住持和管理工作,少数从事佛学研究。1966年停办。1980年复校。设2年制专修科1班,1982年设本科2班。又在苏州灵岩山和南京栖霞山各设分院1所。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和寺庙也先后成立佛学院和培训班。现已招生开学的有上海佛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福建佛学院、厦门南普陀佛学院以及各地的佛学培训班等。
不考试 四川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
我也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