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来治疗医院病历档案室查询、索取病历复印件(加盖印章);第二,由现在的医院医疗机构出示(证明)现病情与原伤情存在因果关系材料;第三,凭现在医院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原病历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主要是填表),拿到了这个鉴定书就拿到了工伤鉴定报告。
职工工伤有工伤档案,记录在案,一旦职工旧伤复发,经过医院诊断,依然是受伤的部位,可以认定是原来的旧伤复发,你需要到医院去进行诊断
你这个事情不好办,主要是因为你当时不知道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现行的社保法,工伤认定时效单位为三十天,个人为一年。你早就超过了时效期。
在社保局受理了工伤认定后才能由社保局安排由指定医院或专家小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你显然是没有这个鉴定证书的。
你现在要想索取赔偿,唯一的办法去所在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上它们的官网查一下所需提供的材料,如果受理后就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免费打这场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