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不算缴费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实际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视作已经缴费的年限。因为职工没有缴费,也就不存在计算缴费基数的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
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按照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计算的,计算公示如下: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1%;
二、过渡性养老金
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个人账户没有储存额,也就那样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了公平,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重庆市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4%(计算系数)。
视同缴费年限不算缴费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实际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视作已经缴费的年限。因为职工没有缴费,也就不存在计算缴费基数的问题。
一、关于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把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但未实际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年限根据法律规定计入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中,直接影响退休后领取养老退休金的数额。
二、关于实际交费年的退休费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其计算公式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如果属于过渡时期的计算方法按当地规定。
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后才有缴费基数,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算缴费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