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1】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000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2%)/20=4.9%
月折旧率=4.9%/12=0.41%
月折旧额=5000000×0.41%=20500(元)
本例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其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使用年限平均法的优点是:①计算简单、容易理解;②由于每年的折旧额相同,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缺点是:①只着重固定资产使用的长短,忽略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强度及效率;②也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000公里,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000公里。该辆汽车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600000×(1-5%)/5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4000×1.14=4560(元)本例采用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使用工作量法的优点是:①简单明了、容易计算;②计体的折旧额与固定资产的使用程度想联系,既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因素的影响,又符合配比原则;③按照实际使用过程磨损程度计算,能正确反映运输工具、精密设备等使用程度,而且把折旧费用与业务成果联系起来。
缺点:①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②工作量法没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③是对固定资产的工作总量难以可靠的估计,也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和自然损耗等问题。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优点是:①计算折旧的基数不是固定资产原值而是净值;②折旧率按同等条件下直线法折旧率的2倍计算;③考虑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缺点是:①计算年折旧额时都比较繁琐,费时费力,且容易出错;②计算公式中当直线法折旧大于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时,改用直线法本身也不符合加速折旧的原理。
【例3】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1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400000(元)
第2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3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360000-144000)-4000]/2=1060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本例采用了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或者: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额
使用年数总和法的优点是:①计提折旧的基数不变;考虑了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②充分考虑到无形损耗和自然损耗等问题。缺点是:折旧率逐年降低,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容易出错。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数量来表示。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4种,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1、年限平均法:指将固定资产折旧额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摊。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再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每年数字之和做分母。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4、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根据每年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4种,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1、年限平均法:指将固定资产折旧额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摊。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再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每年数字之和做分母。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4、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根据每年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
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共三种方法: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
区别如下:
1、平均年限折旧法一
月折旧率=(1-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
月折旧额=月折旧率×原值=(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
残值=原值×残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旧法一只与三个参数相关:原值、残值(或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折旧的多少与“累计折旧”、“已计提月份(已计提月份小于预计月份时)”无关。
平均年限折旧法二
月折旧额=(原值-残值-累计折旧)÷(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残值)
=[1―累计折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旧法中,折旧金额与 原值、累计折旧、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个参数相关。
如果累计折旧与已计提月份均为0,则两种折旧方法中的月折旧额是一样的,但是月折旧率不同。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按双倍直线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此法,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4、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殖) ÷ 规定的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1、平均年限法(基于入账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间): 该公式是一种静态直线折旧法,固定资产每期折旧额是根据建立卡片时的 入账原值、入账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期间计算的。公式计算没有考虑入 账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提折旧期间数的影响。在以后使用期间,折旧要素的 变动也不会影响各月计提的折旧金额。该折旧方法计算简单,能够保证月 折旧额一直保持不变,但如果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内发生了折旧要素的调 整,需要同时将折旧公式调整为动态平均法。
2、平均年限法(基于入账净值和剩余使用期间): 与公式一相同,区别是该公式计算折旧时是基于入账净值和入账剩余使用 期间考虑的。如果你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原值等折旧要素的调整,并且希 望相应的调整各月折旧额,请在变动的同时选择动态平均法。
3、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每期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每 期提折旧前必须录入当期工作量。另外,自定义的工作量法公式必须选择 “按工作量法折旧”。
4、年数总和法: 一种加速折旧法,注意使用该法一定要选择“以年为计算基础”。
5、双倍余额递减法: 一种加速折旧法,注意使用该法一定要选择“以年为计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