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父亲抚养而母亲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而且不知道母亲去向
2024-11-23 17:09: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要看你多大,如果你不到18周岁的话,那么可以要求你母亲按月或者一次性对你支付抚养费(如是在校大学生也可适当给付,如你已满16周岁并且已经参加工作了那么就不用对你支付抚养费了);
其次,要弄明白你母亲为什么不制服你抚养费,如是确有困难的话还有情可原,如不是那么可到法院要求执行局对你母亲进行强制执行;
再次,你母亲不知道去向?是你不知道那,还是谁也不知道那,如是谁也不知道的话,从发现你母亲失踪那天起两年后,可到法院要求法院宣告你母亲失踪,从失踪起满4年后可宣告你母亲死亡,这样的话你就可对你母亲的财产进行继承了

回答2:

起诉她,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回答3:

个人认为你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等,大学不属于这个范畴之内,所以你母亲没有供养你上大学的法律义务,当然如果其有能力,能支付上述费用,法律是不禁止的。
第二,你父母离婚时应该对你的抚养费问题做出约定,如果没有或者你认为那时候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或者是她根本没有履行判决,你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如对你你父母离婚后你成年前的抚养费问题进行起诉或者申请执行等,但是需要注意时效的问题。
第三,以上不影响你们母子的血缘关系,和由此而来的法律关系,比如继承。

回答4:

找法院起诉 这样的母亲 寒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