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职业病
工伤认定还有点希望
责任肯定有,至少也是不良的工作方式和体位导致员工腰肌劳损,不符合人体工程学
补偿就要看公司了,还没有这方面的明确的法律规定
当然啦,在外国这个比较注重,我国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阶段(比较连最尘肺都没搞定那)
应进行职业危害项目调查和评价。
在2013版职业病目录中,还真没有办法搞定这些事。
还是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补偿:首先是工伤(职业病)认定,其次是工伤鉴定(职业病),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是工伤保险赔偿,个人腰肌劳损只能算职业禁忌证,换换岗位吧,如果大家(有10人以上)都有这病,问题就好办了,进入职业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