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我言语威胁,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2025-01-26 15:55: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对于威胁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幼儿教师威胁性语言

幼儿教师威胁性语言指的是幼儿教师发现幼儿的某种行为与幼儿园常规、自己的某项要求不相符时,对幼儿使用言语压迫等行为,通过语言力量使幼儿害怕从而按照教师意愿行事。

教师威胁性语言对幼儿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幼儿的心理造成的反面影响是无法弥补的。有研究表明,在小时候受过语言威胁的孩子长大后会比其他孩子更缺乏安全感。

幼儿教师使用威胁性语言的对象主要是幼儿,由于幼儿的认知水平有限,他们往往不知道如何排遣负面压力、正确认识自己,对其心理、行为、个性等方面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教师预见幼儿翘椅子会有往后倒地的危险时加以警告,幼儿不听,继续重复动作,“你再翘椅子就会摔倒,磕得满头都是血,会有好大一个口子,很疼很可怕的!”孩子吓哭后,一些教师会说“再哭就不让爸爸妈妈来接你回家!”“把你送到其他班级去!”

对幼儿个性的影响。区域活动时间,老师请小朋友选择不同的活动区玩耍。小雅在多个活动区进进出出,老师看到后把小雅扯出来说:“你再到处乱跑,就不准你进活动区玩。”这给了其他幼儿一个警示作用。

从当前看,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班上幼儿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可取的,就不会轻易去做。在这个阶段,教师可以很容易地控制班上幼儿行为,方便自己教学活动的开展。但从长远来看,幼儿被教师的这一套弄疲惫后,知道教师的套路,即教师只是吓唬吓唬自己,警示的作用也消失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威胁

人民网-把威胁性语言“扫”出幼儿园

回答2: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你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证据就到派出所备案,以待事实后果产生。

回答3:

对方的行为如果只是言语威胁,还不能构成犯罪。只有报警处理,并将发生此事的原因向警察进行说明,以分析事态可能发生及严重与否,同时加强自我保护措施。

回答4:

言语威胁即没有现实的损害发生,没有什么法律能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