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民法学案例分析题

2024-11-10 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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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A银行对甲公司的2号厂房享有抵押权。以下是物权法相关法条: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B银行对甲公司的专利权不享有质权。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A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260万元保险金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下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优先受偿。

回答2:

(1)A银行对甲公司的2号厂房享有抵押权。理由:2号厂房是甲公司自有,债务人甲公司有处分权,可以充当抵押物;建筑物抵押的,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且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中,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回答3:

有抵押权,不动产作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专利权可以质押,但专利权权利质权的生效以登记为要件,所以质权未成立,但是质权合同是生效了。抵押物损毁,如果有代位物,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a银行可以就260万行使抵押权。本次答案依物权法作出!

回答4:

享有抵押权。符合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享有质权。符合质权的生效要件,无需登记造册,享有优先受偿权。 享有抵押权的人 ,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