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回答我的经济适用房诈骗问题,现再请教几个问题

2025-01-08 05: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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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这样的话,如果你们之间拒不承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关系,他们没有证据,只会所为经济纠纷,就不构成刑事责任。问题不大。
2.如果联名起诉,你可以把自己说成是受害人代表,可以理解为甲方,乙方的关系,你只是代表乙方的联络人,你只是受害人之一。如果你也拿了5万买房子,那就更好了。法院只会把你们和骗你的人分为,受骗人群体,和行骗人对待。法律上不会让受害人之一,偿还其他受害人的损失。人情上吗,其他受害人不一定那么好说话,不过也没办法。(前提是你们以经济诈骗起诉骗你的人,如果只是欠款不还的形式起诉,怎么你都要还的,因为受骗群体的欠条是你签的)。
3.法院会冻结他财产,胜诉后,然后根据所有起诉人的欠款比例分配行骗人的可支配财产,从这点上考虑,不论怎么样,先起诉的有优势。不起诉他也不会把所有的钱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