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流量表不是只统计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现金“、“银行存款”中随时可用于支付的部分,也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支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应注意的是,不能随时支付的定期存款属于投资而不是现金,而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属于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的投资:
(1)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2)流动性强(如短期债券)。
(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4)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现金等价物不是现金,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可视为现金。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2、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现金流量,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错,不仅是现金和银行存款,而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具体如下: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都统计 与资金往来的都统计
但凡有资金进出的都应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