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陈述,简单分析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六、用人单位不开出辞职通知单,则员工可以继续上下班,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具体问题公司辞退你才有补偿,最好让公司辞退你,你不要写辞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