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方的年龄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损害赔偿由其家长支付!
这种情况,鼻骨骨折,一般会认定为轻伤的!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这类案件的处理较为复杂,具体分为如下类别: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的,公安机关会接受刑事案件先予以初查,在伤情鉴定意见做出后,公安机关应当询问被人是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如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公安机关认为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比如,一耳光把对方打成耳膜穿孔的。)如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则公安机关的程序结束,且不会再接受被害人再要求立案侦查的请求。
3、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的,对于证据充足,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而移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故意伤害致轻伤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任何人不得再对刑事责任提出不予追究的主张。此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5、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双方自行和解的,对已有法医鉴定意见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而以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结束程序;对拒绝做法医鉴定的,如明显不构成重伤,可能以治安调解结案或做其它处理。
综合以上情况,对于被害方,如果要得到较多的赔偿费用,最佳时机是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后,尚未立案之前这段时间。对于加害方,如果想要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就要争取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与被害方达成和解。
只要年满16周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其任何犯罪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你的同学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按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如果构成犯罪会移送检察院起诉!
1、报警处理。
2、您的伤可以鉴定,若鉴定为轻伤的话,对方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刑拘,法院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只要年满16周岁的,就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的年龄,只不过要减轻,从轻或免除处罚。
你好,首先希望被打的人不是你。
其次我想说,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你要找公安局处理有两种结果,前提是这伤情的具体情况如何。如果是普通的外伤骨折,那么就是治安处罚罢了(最多拘留十五日),伤者可以要求医药费;如果是达到了轻伤以上(这要求司法鉴定结果为准)呢,那就符合公安局的立案标准,立案后递交检察院审核,(审核同意的话)打人者会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最后,重要的年龄了,到底是十几岁呢?反正不满十八岁的话那就让他家里人赔点钱就结果了,上面的都白说。
题外话,咱不能让人家打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