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在台湾时到底经历了什么文学派别的争论

2024-12-30 23:51:0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970年代以降,台湾经历中美断交、退出联合国,国际地位日渐低落。青年学子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在何方,终日混混噩噩,对西方(尤其是美国)所引入的资讯,不经筛选消化就全盘接受,音乐这个领域也是如此。余光中在美国的期间,正逢摇滚乐流行之时。这种异国诗乐,有别于他所坚持的中国传统诗文之美,是一种崭新的体验:“这次来美,发现还有一项同好:摇滚乐。看到异国披发朗吟的诗人,一挥手,一投足,一启唇之间,欣然而聆者数以万计,乃感到自己的现代诗太冷,太窄,太迂缓了。”(余光中,1972:166)对诗创作的新感受,反映在余氏1974年出版的诗集《白玉苦瓜》之中。同年,民歌手杨弦将余光中的诗作〈乡愁四韵〉谱曲,于胡德夫的个人演唱会中发表。这种对故土思念的情怀,融合西方的新式音乐元素,大获好评。翌年,杨弦续谱〈江湖上〉、〈民歌手〉等诗,在“现代民谣创作演唱会”中发表,余光中亦登台朗诵诗作。对余光中来说,是现代诗突破羁咎的新方法;在杨弦看来,则是中国传统民谣另一条出路。两个不同的领域,同样在尝试摸索有别旧往的发展方式,文学界与音乐界,在杨弦和余光中的合作下,结合起来,并开启自1975年后,蔚为风潮的民歌运动。杨弦与余光中的“以诗入歌”,是民歌运动初期所惯用的一种模式。学院派的音乐创作者,认为余杨等人提出的“中国现代民歌”,定义与作法不够精致严谨,既不“中国”也非“民歌”;而非学院派,如陶晓清,则认为过于高格调的范围限定,无法将有别传统的民歌概念通俗化,更会扼杀新式创作的发展。双方多次交锋,对各自论述所谓民歌的“正当性”,每每展开论战。与同是70年代的台湾乡土文学论战一样,余光中皆在其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2]